2017年1月。
於我來說,沒有甚麼值得或者不值得去紀念的事;也是沒有甚麼特別與不特別去成就的意義。一直以來,我也只是按照著其他人的安排,向著一個無以為名的方向(儘管可以叫做目標、成就、願望、祈許)走著。一路走著,到某個時候會迷了路,開始回望著,看看自己走過了怎樣的泥路,纏上了多少的枯枝,踩碎了多少塊黃葉。然後看看別人的路上,花正開得燦爛,好像都會微笑似的,而綠色的葉上,有幾顆晶瑩的露珠,會滑落在奇怪的灰泥上。
「總會是這樣呀。」我會對著自己說。而且看慣了,其實也沒有甚麼特別,雖然總是不明所以。
但我一直以來也交著不少好運(當然霉運也多)。我也交到很多很要好的人,遇到很多很要好的事。所以說要我紀念甚麼的,真的可免則免了。還是需要好好地答謝身邊每一位的幫助和支持,使我還可以慢慢走。真的,我走得不快,實在沒有辦法走得太快,一直都落後了一點點,就一點點,其實自己很在意的一點點。
為了不再回望甚麼,那麼我應該可以期望一些甚麼,不至於很重要、很大的那些遙不可及的期望,但至少是一些生活上的、也是生命裏的。
廿多個年頭,慢慢走著、慢慢學著,然後才開始懂得做人,開始懂得生活。聽著盧凱彤的《懂得》,竟然一直重複播放著,而沒有一刻覺得足夠的感覺,總覺得一直在填補自己的每一個身體上纖細的洞。裏面那些模仿人裏血管跳動、象徵著背後的活力和生命、卻僵硬如死寂的「嘟嘟聲」,由歌曲開始到完結,每一下好像在彈動我身體上那些已死掉的血肉。「慢慢開始懂得做人」、「慢慢發覺自己很棒」,慢慢地,學會了如何活著,為自己好好地活著。然後開始認真閱讀、認真聽歌、認真工作、認真思考、認真飲食、認真飲酒、認真交流、認真摸索、認真過活、認真做人。
保持清醒。很困難呀,但仍然要做。以前從未認真過活,才發現原來生活應該是這樣的。希望之後,我還可以像這樣的我。
因為這樣,我就可以繼續看著自己,好好地活著。可以每到夜晚天黑時,點亮家中的蠟燭,燈光不用多;可以好好地在廚房下廚,煮一些沒試過的菜式,然後跟朋友分享,在用餐時談一些自己的事;可以好好地坐在柔黃的燈光下看一本書,記住每個人物、每個故事,跟好友分享;可以好好地看著別人的眼睛來說話,然後好好地談天;可以懶惰,把工作慢慢做,不忙些甚麼。
對自己好一點吧;然後可以好好地愛別人。做一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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