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不足夠」,在〈Long Long Way〉中是訴說著自己做甚麼都不足夠。失足跌下了,像墮進了一個無間的輪迴,要尋找那條出路,但那條路卻一直在延伸,怎樣走也走不完。那麼要做甚麼才能脫離這處境呢?
在〈Colour Me In〉中,就提出了他的渴望。
「不足夠」,在〈Long Long Way〉中是訴說著自己做甚麼都不足夠。失足跌下了,像墮進了一個無間的輪迴,要尋找那條出路,但那條路卻一直在延伸,怎樣走也走不完。那麼要做甚麼才能脫離這處境呢?
在〈Colour Me In〉中,就提出了他的渴望。
上一次的歌詞解讀,是2015年的11月。我也解釋不了為甚麼停了,又為甚麼又再開始寫。
或許只是想好好地完成一件事。還有沒有讀者,沒有所謂了。
已經8年了,如果要寫,感覺去寫這首歌最適合,簡單、而非常有力的──〈Long Long Way〉
時間過去了,事情好像沒有甚麼好轉。本來以為時間過去,事情會自然變好。大家都是這樣想的,不是嗎?
「自然變好」是真的嗎?有甚麼東西會自然變好?這個「自然」,說白了就是自己不用去出力、或是不用去上心,交託予其他人。記得做小組習作的Free-rider嗎?他們就是想這次專案「自然變好」。或者是職場上親愛的上司和同事,很想交予你的差事「自然變好」。但我們都清楚知道,這種情況要不就是另有別人去負責,要不就是悲劇收場。如果沒有變好,那麼就是維持不變或者變壞。
時間有時候會讓人忘記,似乎是一種不錯的方法去「解決」事情。忘記了多好,忘記了就不會有煩惱,不需要再花心血去處理,是上等的療藥。可是只是有些人忘記了,如果有人記性太好,那該怎麼辦?有些人愈想忘記,卻愈記得清楚。動畫電影《COCO》裏面,提到人(或者亡靈)真正的死去,是當這個世界上已經再沒有人記起這個人。只要尚有人記住,哪怕只是一個人也好,那個靈魂、精神,仍然會存在。在面對尚未變好的事時,可能要等到全世界都忘記了,才算「解脫」。
遇著一些沒有人有能力去改變的事情時,我們會交託給其他東西,或是給別人、給神明、給時間。跌傷後,傷口自然癒合,那是因為身體的細胞在工作,加上有足夠的抵抗力,以致身體免於受細菌感染。這都並非理所當然的。有些傷口是不會癒合的,那個痛楚會一直都在,或者只要不去碰它,那就不會感到疼痛,但它是確確實實地存在的。若是傷口愈來愈大,做甚麼都無能為力去改變時該怎辦呢?
可能我們都沒有改變局面的能力,所以只能拜託別人、拜託神明、拜託時間。希望集氣有用、希望祈禱有用、希望神明會聽到,因為自己甚麼都做不到。然後,或者會很想去把它忘記,最好徹徹底底地失憶。那麼就不會記得自己曾經有多麼痛,亦不會察覺自己有多麼軟弱無力,更不會知道自己有多麼渺小,甚麼都不用再去想和考慮,「ignorance is bliss」。
就這麼順著自己無力的雙手,把一切從黑色、灰色到白色的落空,伸出去交託別人、神明、時間,讓它們像烏雲一樣去填滿自己沒法修補的天空。
記得我們都會嘲笑某地方如何落後,又如何沒文化。他們出門有限制,上網有限制,言論有限制,但他們又好像活得很自在,好像生活如常,沒有察覺到任何不妥,跟隨著主旋律,一切如常。
記得 2008 年,那一年大家忽然都很喜歡那個地方,喜歡得自己會自豪起來。如果有人說這個地方有問題,大家就會指說其實是這個人有問題。他根本不懂得欣賞,或者他存心搞破壞,亦並非善男信女。
記得之後,那個地方很多娛樂,把大家都搞得興高采烈,很多明星要追捧,很多只要花多一點錢就能享受物質帶來的滿足感,很多事情在那個地方要忙,要看看哪個電視上的明星在比賽中得獎,要聽聽哪個明星說一些有點代表自己的話。那時候,忙得不亦樂乎。至於他們的創作是否高品質,誰會這麼深究呢?因為品味這回事,也沒有時間去培養了,只要意念好,或者是自己個人喜歡就足夠了。在那個地方,品質從來只是盲目的追求,不切實際。
當身邊一切都漸漸被這種氛圍籠罩,其實不用記得太多,我們已經不知不覺地,從牆外走進到牆內,生活無縫地接軌。這並不是自認「覺醒」、或者自己「堅持意念」就能夠迴避的。因為這是一整個地方的氣氛,逃避不了。
不想戴口罩的權利沒有了,不想被紀錄行蹤的權利沒有了,不想被隔離的權利沒有了,不想被教育的權利沒有了,不想被剝奪自由的權利沒有了。但我們有很多娛樂、很多美食、很多物質、很豐俗。
雖然可以很好地活著,卻很容易被時代偷偷地磨去菱角,塞進了牆內仍懵然不知,被以前的自己嘲笑著。
許久沒有寫文字,終於在感覺沉寂一會後的某一刻,寫了許多感想。
重新再執拾文字的感覺,好像用指尖慢慢觸碰身體的一部分,再重新認識那一部分──那是一種陌生又熟悉的親近。皮膚下流過的血,在科學的角度看,已經一早換過好多次,已經一早不是初生的血肉。
那一年做手術,需要輸血,那是誰的血液那時候流在我的身體裏。然後我重新再觀看,發現皮膚上好似有些裂紋,需要補濕,也需要滋潤。又發現哪裏竟然又多了一顆痣,也許是年月不段更換皮膚而出現的錯誤。
在執拾的時候,這種親近(但又陌生的),好像都不能再幫我理順身體和心裏的感覺。文字出現了裂紋。
「返大陸」,是一個年代的回憶。我這一代人,很多父母都是從上面走到香港的。他們排除萬難,即使親人分隔兩地,都要到香港搵食。適逢過時過節,父母就會攜著孩子們,一起回鄉探親,跟鄉親聚舊,有點像衣錦還鄉的感覺,好像在說:「看,我在香港多好。」
以前,我總是會回到婆婆的家過年,一住就是一星期。我記得,石岐的那間屋好大。有一個大得可以坐滿一整家人的客廳,一個放了十人長餐桌的飯廳,一個有一個半浴缸大的水箱的廚房,三間睡房,一個種滿植物、遠看著「小霸王」工廠的陽台。婆婆就是抱著嬰孩時的我,在陽台拍了一張照片,陽光從她身後灑進來,她笑得比身後的陽光要耀眼。我還記得,那邊的冬天特別凍、夏天卻特別熱。以前總以為是因為大陸落後,才會這樣可怕,原來只是因為這間屋是西斜,又近天台,所以冬冷夏熱。這邊的小區治安不算好,也未至於很差。但這棟公寓的樓梯,只有一個限時的燈掣。如果夜晚回家,總是漆黑一片。按了密碼打開閘門,樓梯的右手面就有燈掣。按了之後,大概兩分鐘就會自動關掉。我們住在五樓,要爬上去要得花點時間,特別是從菜市場買了餸,走上去就更慢了。有時候到了四樓,燈就會關掉,然後就得摸黑上去。在大陸的小區如此漆黑一片,真的要隄防有賊人尾隨自己回家。走樓梯時,我總是走第一個,然後會細心聽聽有沒有多出來的腳步聲,好像武俠小說那樣,卻不敢回首望一眼來確認。
然而這間屋,許多年前已經沒有住人了,她們都搬到了新屋。新屋有電梯,不用走樓梯。雖然新屋比較細,但我們也不是經常回去了,放置這麼大的屋,屋裏空空蕩蕩的,總覺得很殘酷。婆婆跟她的女兒(我的姨姨)一起住,但她們總是早出晚歸的工作,剩下婆婆一人在家。有好幾年,我都在想,她一個人,就愛坐在廚房門外的那張椅上,眼睛又有白內瘴看得不清楚,一整天這麼長,到底是如何度過的?直至那一年她離開了,我再也沒有去想她的日子會如何的過。而「返大陸」這件事,開始離我已經有點遠了。
至於父親那邊的親友,印象中都是比較豪爽的。他們是住在類似香港圍村的那些巷巷弄弄裏,蓋的一間屋(據說是用我父親給的錢去蓋的)。小時候不認得路,每次都是父母帶我進去的,我一直都疑惑,到底他們是怎麼認得路的,好像每一條巷都是這個樣子──三到四間屋子連在一起,而屋子門前都是一小塊空地放電單車或者單車,每間屋子都有大概三到四層樓高。而父母總是嚇唬我大陸有很多人拐帶小孩,所以我都不敢自己四處走。如果現在叫我要回去,其實我都不會認得路。屋子裏的樓梯好窄,總是小心翼翼地爬上去,落樓時更是困難。那時候伯娘年事已高,身體雖然還很健捷,但每次看她慢慢從樓上走樓梯下來,都會替她擔心。小時候,總是不太喜歡這間屋的感覺。因為即使大白天,屋內都是暗暗的,地下的客廳就好像那種古裝片的感覺──甫進門口,便見左右是兩排各三張的客席,正中間有兩張主人席,每席旁邊都有一張正方形茶案,恍惚人客一坐下,就會有工人從廚房穿過客廳旁邊的小門,把茶、瓜子和糕點放在竹製托盤端上來。
對於他們來說,我只是一位過客,那個不怎說話的小朋友,也不認識很多的人。但他們對於我來說,卻是成長時的每一個熟悉的臉孔。現在回想起來,有多人已經不在了,暫時未能再見,剩下的都是懷念。
我最近一次「返大陸」(返鄉),好像已經是婆婆彌留的那一夜。那天我坐上午的車,到石歧後就找路去醫院,見婆婆的最後一面。到達醫院已是黃昏,見她在病床上支支吾吾地好想跟我說話,她說不清,我聽不到。那隻瘦弱的、只有皮包著骨的手,緊緊地捉住我。我始終都未能知道她想跟我說的話。自此之後,我沒有想回去的感覺,或許是有點害怕再次面對那種懷念。那夜我要回香港工作,就沒有陪到最後,就趁還未入夜前坐直通巴士回香港。在巴士上,我一直想,其實我是否應該留下來呢?
父親也不在了,好像沒有太多回鄉的理由。雖然總會忽發奇想,覺得自己可以到石歧四處旅遊一下,畢竟這是自己的「鄉」,看看都變成怎樣了。可是,現在愈走愈遠,好像都很難回去了。或者,隨著一個又一個的離去,恍惚很多感覺也都悄悄從心裏流走,剩下的懷念只能夠在回憶中。即使再一次回去,我很怕除了感觸以外,就只有慨嘆剩下的唏噓。